极目新闻首席记者 刘楒睿
卖出150份扣碗类熟肉产品,因没有标注产品相关信息,重庆的王女士被买家邵某以“三无产品”告上法庭被判赔偿5万元。22日,有网友指出,邵某曾多次起诉重庆的商户,后又撤诉。23日,邵某表示,自己起诉这些商家的行为,既不违法,也不违反道德。
女子卖150碗熟肉被举报判罚5万
4月22日,邵某告诉极目新闻记者,目前他住在重庆江北区,没有其他职业,偶尔跑跑外卖,主要精力放在打假上,他不愿意在道德层面讨论自己的行为,“合法就行。”
22日,有网友指出,在裁判文书网上可以查阅到邵某此前多次起诉小商家,后又撤诉,怀疑邵某借打假之名牟利。
“购150份熟肉维权”买家曾连续起诉商户
极目新闻记者在裁判文书网上查询发现,共有18份文书与邵某有关,集中在2021年3月至6月。这些文书的原告为邵某,被告均为重庆商户,案由均为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相关文书显示,邵某曾在2021年以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案由起诉了大渡口区小黑子副食超市。但在同年5月19日,邵某向法院申请,撤销了诉讼。
但在6月2日,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再次发布了两篇邵某起诉大渡口区小黑子副食超市的文书。文书显示,2021年1月25日,邵某在被告超市购买了散装承重玉米粉和排骨面各一袋。邵某认为,两个产品外包装上标注保质期6个月,但生产日期分别为2020年7月9日和7月14日,在他购买时已超过保质期,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邵某请求法院判决超市各赔偿1000元。
在法庭上,邵某陈述了购买经过,并以购物小票、产品实物、视频作为证据。
网友评论
对于邵某的诉求,法院审理认为,两案涉及的产品为散装销售,其保质期的相关标识规定并不直接适用预包装食品的标准规定。一般消费者在购买挑选中也不会完全仅仅依赖容器上的标识。被告出售的涉案产品确实存在瑕疵,但不应据此承担十倍的惩罚性赔偿。最终,法院驳回了邵某的诉求。
对于多次起诉小商家,23日中午,邵某告诉极目新闻记者,自己起诉这些商家是因为这些商家售卖过期食品。“我后面撤诉是因为商家主动找我进行和解,给予自己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
面对网友的质疑,邵某表示,自己起诉这些商家的行为,既不违法,也不违反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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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卖150碗熟肉被判赔5万 原告律师:知假买假并不违法
重庆的王女士以4500元卖出150份扣碗类熟肉产品,因未标注产品相关信息,被顾客邵某以出售“三无产品”起诉,法院二审判王女士退还4500元货款并给予十倍赔偿,共计约5万元(相关新闻)。4月20日极目新闻报道的此事引发巨大反响,21日晚成为微博热搜第一。
21日,原告邵某的律师吴先生告诉极目新闻记者,王女士的毛妈妈土特产店出售“三无产品”并非第一次,她卖的食品也没有经过检测合格。关于原告是不是专职打假者,吴律师表示:“法无禁止即可为。邵先生是懂法的消费者而已。”
王女士的婆婆致谢关心的网友
“不是小作坊而是加工企业”
4月20日,极目新闻报道此事后,不少网友纷纷为王女士一家鸣不平:“这是专坑不懂这些法律的老人?”“那路边小摊贩都别出摊了,毕竟煎饼油条豆腐脑也是三无产品。”
这两天,王女士的“毛妈妈土特产”网店生意也好了不少,不少网友以购买各种食品来表达支持,还有网友要捐款帮他们支付赔偿款。21日晚,王女士的婆婆毛老太含泪录下了一条致谢视频:“请不要捐款,有你们这话我就心满意足了,我们一家人都感到高兴。”
对此,原告律师吴先生认为,网友们并未了解全部真相。他对极目新闻记者表示,毛妈妈土特产并不是两三个人的家庭小作坊,而是有一定规模的加工生产企业,毛老太也不是实际生产加工的人,王女士发婆婆哭的视频是为了博取同情。“王女士把责任推到一个老婆婆身上于心何忍呢?她自己生产的食品,打算不正面面对问题吗?”吴律师质疑道。
毛妈妈土特产店的扣碗肉食
“他们卖三无产品并非第一次”
吴律师还告诉记者,毛妈妈土特产店出售“三无产品”并非第一次,他查到该店以前涉及过类似的案件。王女士并没有否认这事,她告诉记者:“我们以前的确遇到过类似的事,那是2018年,当时产品上有标签,但发货发得急,没有打生产日期,就被告了。”
对此吴律师说:“如果说第一次是无知,不懂相关法律法规,第二次犯同样错误又不是故意的?”他还表示:“王女士光是卖给我的当事人邵先生就有两次,她自己都承认了,第一次的3份没有标签标识,第二次有150份也没有。这些是我们知道的,不知道的又有多少次呢?”
吴律师还表示,“王女士卖的食品都是没有经过检测合格而直接上市销售的。关于烧白、粉蒸肉、回锅肉,她至今没有一份食品检测报告。”对此王女士反驳道:“那他拿我们的产品去检测没有?他吃出什么问题了吗?他凭什么认定我们的东西不合格?”
此前王女士对极目新闻记者表示,她和家人对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结果不服,要向重庆高院上诉。原告方对此做好准备了吗?吴律师称:“不需要准备。我们就把她第一次售卖三无食品的卷宗调出来提交给高院就是了。”
毛妈妈土特产店的烧白
“知假买假并不违法”
更大的争论焦点是,原告邵某是否是以这种方式蓄意购买并索赔牟利。有网友指责其居心不良:“一开始买了3份,随后下单150份,卖方奶奶是自己辛辛苦苦一份一份做出来的。150份做完被要求十倍赔偿,这不摆明的钓鱼式坑钱吗?法律要有力度更要有温度。”
王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邵某看起来的确是蓄谋已久。“这个人是我的老顾客,还进了我们的会员群,先后买了四次,算是老顾客了。谁会想到他的目的是来敲诈我们呢?”
极目新闻记者在裁判文书网上以邵某的名字进行搜索,发现有多份与其有关的责任纠纷民事裁定书,发生纠纷的商家许多都是食品经营者。其中的一份案件判决书显示,2021年1月25日,邵某在副食超市以5.4元购买1袋散装称重的排骨面,后来以超过保质期为由起诉该超市,索赔1000元。法院认为,案涉产品为散装排骨面,并不适用预包装食品的保质期规定,那袋面也未出现任何变质情况,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
那么,邵某是王女士所说的专职打假者吗?对此吴律师表示:“ 法律对‘专职打假者’没有作出任何解释和限制,法无禁止即可为。而且在食品药品领域,最高人民法院也是支持‘知假买假’的。邵先生是懂法的消费者,仅此而已。”
毛妈妈土特产店后来的粉蒸肉都有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