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
广东省教育厅发布
《关于校园商超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
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中!
其中明确
非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
不得在校内设置校园商超
已经设置的,要逐步退出
这意味着佛山不少学校里
将见不到小卖部、超市的身影
![]()
(网页截图)
![]()
《意见》中所指校园商超,是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商超,包括超市、商店、小卖部、自动售卖机等商品售卖场所。
非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不得在校内设置校园商超,已经设置的,要逐步退出。寄宿制中小学可根据学校实际需求,经学校领导班子、校代会或教代会等方式集体讨论后决定,并报上级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
资料图。图源:VCG
同时,《意见》对校园商超售卖的商品进行了范围规定。
校园商超只能销售有相关许可、质量合格的生活用品、学习用品及食品;禁止售卖“三无产品”;不得售卖假冒伪劣商品、过期变质商品;不得超许可范围加工烤肠、冷饮、奶茶、豆浆等食品。
中小学校售卖的食品类商品原则上只售卖纯净水、矿泉水、预包装面包、牛奶等预包装食品和新鲜水果;严禁采购、贮存和销售包装或标签具有色情、暴力、不良诱导形式或内容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商品;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的食品和酒精饮料;不得向学生销售玩具;不得对含糖饮料、调味面制品等零食进行广告宣传。
![]()
资料图。图源:VCG
网友意见
对于是否应该在校内设置商超
网友们有不同意见
有的网友支持
校内禁止设置超市、小卖部
但是对学校的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希望学校能真正转型为学生服务”
“必须严格管理”
![]()
![]()
![]()
![]()
![]()
![]()
有不少网友则认为
学校的小卖部和超市
是属于学生时代的一种特别回忆
“堵不如疏”
“学校卖不到,学生外面也可以买得到”
有的网友更表示
在学校消耗太大,需要食物补充能量
“12点吃饭,6点半下课,期间怎么可能不饿”
![]()
![]()
![]()
![]()
![]()
![]()
![]()
此前四部门发文规定
“校园不得设置商超”的内容并非新规
不同的是
本次意见稿进一步明确划分了范围
2019年4月
教育部、国家卫健委等三部门
制定《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
规定指出
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
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
食品经营场所
确有需要设置的
应当依法取得许可
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今年3月
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等四部门
共同发文
明确中小学校、幼儿园
原则上不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
学校周边不得设置售烟、售酒网点
严肃查处学校及周边、网络平台等
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
您同意超市、小卖部退出校园吗?
欢迎在评论区发表意见~
更多教育资讯
持续更新中
小帮第一时间
分享教育干货和政策资讯
整合:九派新闻、广东省教育厅
编辑:佛山教育帮新媒体中心
审校:Faye
声明:部分图片来源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删除。
![]()